长师院发〔2016〕143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印发《教职工请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院部、各学术机构、机关各部门:
《教职工请假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16年第10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