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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2021年夏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7-16 来源:后勤管理处 浏览:2122

    学校各职能部门、各教学院(部)、科研机构:

    进入夏季,气温逐渐升高,全国火灾明显增加,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逐渐增多,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应急部制作),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效果做到“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转化为落实安全工作责任的自觉行动,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现将我校夏季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

    1.学校各二级责任单位,要坚持“师生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指导思想,切实把消防工作的重心和着力点转移到预防为主上来,做到:“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确保责任范围内人、物、场地的消防安全。

    2.组织师生员工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长江师范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习,全面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3.认真分析、研究本部门夏季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和簿弱环节,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排查火灾隐患的原则,周密制定夏季防火工作方案。

    4.各部门成立专门的督导检查组,由本部门一把手牵头,分管安全的领导具体安排,分片包干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上报,确保本部门的消防安全。

    二、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1.各职能部门、各教学院(部)、科研机构要针对学校夏季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自查,整治火灾隐患工作。

    2.各二级责任单位排查的重点是消防安全制度及职责落实情况、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用火用电管理、昼夜防火巡查检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以及员工消防安全综合素质提升等。

    3.安全管理处将对学校的图书馆、实验楼、学生食堂、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存放场所等重要部门和重点部位进行抽查,推进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机制,提高全校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确保学校的消防安全。

    三、落实重庆市委市府加强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的要求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和市消委会《2021年重庆市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我校夏季期间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维护校园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请各职能部门、各教学院(部)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1.各二级责任单位:在自己责任范围内进行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做到无死角,重点:所有电器设施设备及其老化隐患检查,预防电器设施设备的自燃引发火灾,报废的设施设备应主动及时按程序报批更换。

    2.宣传部:做好校内的消防安全的宣传指导工作。

    3.安全管理处:落实普通消防器材的统计、上报、更换工作,自动消防系统隐患的整改督促工作。

    4.后勤管理处:

    1)对校内电线线路,公用电器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测,及时消除隐患,预防电器火灾的发生。

    2)重点检查线路、变电设施设备;校舍内带电应急指示灯、标示,凡已损坏的向学校打报告及时更换(能源科水电班);对防火木门已损坏不能正常关闭的打报告及时修复(物管科木工班);天气逐渐升温,为预防烟道火灾,应及时清洗(饮食管理科)。

    3)夏季防山丘起火,应在几个山丘入口及山丘山顶及小道中间设置预防山丘火灾的警示提示牌。

    4)为保障师生员工在发生火灾时,安全生命通道能快速及时发挥作用,所有校舍底楼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连接消防通道的绿化地带应保持无障碍通道的畅通及延伸,确保关键时刻发挥作用。

    5)应保持校内消防车专用车道的畅通。

    5.学生工作处及国际学院:

    1通过书记工作例会,传达工作精神及内容,要求各教学院(部),落实好夏季防火工作,宣传教育工作,学生应做到人走断电,不吸倒床烟,不堆放易燃杂物,室内插座严禁超负荷和一插多用,预防电器火灾。

    2)加强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学生宿舍昼夜防火巡查检查和宿舍内学生使用电器的管理工作,防止电器引发火灾,特别是国际公寓是我校唯一一栋高层学生宿舍,留校学生多,学生涉及国籍多,如发生火情,影响面大、灭火和救援难度增加,更应加强宿舍及楼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加强电动车的管理,禁止电动车进入所管理的建筑物内,加强对学生宿舍社区建筑物室外电动自行车充电和停放的管理,防止高温引发火灾事故。

    6.团委:做好校内社团的发动、培训、学习和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社团在学校消防安全的纽带作用,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团工作的评比、考核内容。

    7.教务处、科研处:要求实验室严格按规范程序,开展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人走断电,因实验或科研工作所需,应落实24小时的人员值班或坚守工作,落实每个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并将职责制度上墙。

    8.国有资产管理处:落实对校内批量购置的电器设施设备已过有效使用期的物品进行监督报废处理,积极预防电器火灾的发生;加强校产门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9.信息化办公室:加强对校内弱电井的安全技术监督工作,督促弱电使用部门共同搞好弱电及弱电井火灾预防工作,牵头做好弱电井的通风、降温、照明、安检、维护工作。

    10.校园建设处:

    按程序落实自动消防系统的隐患整治及维修工作;做好施工场地的安全、防火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

    11.图书馆:加强教职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的教育宣传工作,加强馆内的安全自查、巡查、重点部位的检查工作,做好预防工作。

    12.校医院:做好责任范围的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做好医院工作人员宣传、教育、防范工作。做好人员(病人)疏散预案及演练工作。

    四、物管公司依法按合同做好家属区的安全防范相关工作。

      

      

    长江师范学院防火委员会

    202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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