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 联系我们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李渡聚龙大道98号
    服务电话:023-72792098
    您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寒假期间以及开学师生返校报到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1-09 来源:后勤管理处 浏览:1980

    各二级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放寒假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发〔202134号)以及重庆市教委《2022年放寒假和春节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学校研究,现就做好寒假期间及开学师生返校报到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寒假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一)严格出行审批

    1.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教委关于提倡在本地过节的倡议,鼓励在渝在校过寒假,中高风险地区生源学生不返乡返家,提倡特殊时期线上过节拜年新风尚。

    2.师生员工非特殊情况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省份,更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确须前往的,严格审批);禁止师生员工出国、出境。

    3.全体干部职工要带头减少跨省(区、市)流动,非必要不离渝,确需离渝的须向本部门、本学院请假,并向学校防控办报备,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离渝。

    4.渝籍学生非必要不离渝,在渝在家过节。确需离渝的学生应向辅导员报备,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如实报告行程。学生离校须履行请假手续,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家住市外学生确需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须本人书面申请、家长同意,经学院批准并报防控办备案后,方可前往;留校应履行报批登记手续,严格遵守学校寒假疫情防控要求。

    5.校内社会从业人员由对接联系部门加强宣传引导,其防控要求参照干部职工执行。

    6.各二级单位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从严加强师生离渝审批,强化师生离渝期间的轨迹摸排,切实掌握师生离渝行程。

    (二)严格返涪管理

    1.寒假期间,凡从市外返涪的师生员工,必须提前向所在二级单位报告;返回后按归口部门要求及时向所在单位如实填报返程信息、报告个人轨迹,重点地区返涪返校人员同时按属地要求报社区。

    2.为保障校内师生健康安全,不提倡居住市外的教职工及小区社会人员亲戚到访学校。凡从市外来的教职工亲戚(亲属)到访学校的,按教职工要求归口上报;从市外来的小区社会人员亲戚(亲属)到校的,由金科物业负责摸排管控并报社区。市外来校人员防疫要求参照师生员工执行。

    3.所有从市外返涪的师生员工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返涪后的健康管理要求按下列规定执行:

    1)对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市外其他口岸入境人员,以及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推送区域协查的来涪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2)对高、中风险区来涪人员和外省(区、市)确定的特定时段、特定空间高风险人群,施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3)对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涪人员,施行7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监测。第1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4)对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来涪人员和外省(区、市)高风险岗位的来涪人员,实施14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前2次核酸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5)对高、中风险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来涪人员和未划定高、中风险区但出现本土病例的所在地市来涪人员,实施7天自我健康监测。在3天内完成2次核酸,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高、中风险区所在地或出现本土病例所在地为直辖市的,该直辖市所有来涪人员参照上述要求进行健康管理。

    6)对陆路边境口岸城市的来涪人员,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7天自我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隔离。

    7)其余市外来涪人员,到涪后24小时内再做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返校返岗。

    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餐、不聚集、不到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乘坐出租车、网约车)。

    (三)严格健康监测

    1.所有师生须每日在今日校园平台报平安一次,如实报告当日健康状况和生活轨迹。临聘人员的健康监测由二级单位负责,离退休人员的健康监测由离退休处负责,校内社会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由各二级单位归口负责,如有异常及时报防控办和校医院。

    2.各二级单位要督促师生强化自身健康监测,提醒师生特别是近期有外出旅居史的师生密切关注自身渝康码情况,凡渝康码转为黄码或红码的,要第一时间报防控办和校医院。

    3.各二级单位要指定专人,全面摸排、动态掌握师生员工尤其是离渝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行动轨迹、密切接触情况等信息,要摸排清、跟踪好、管到位。

    4.师生员工要按照应接尽接要求,凡达到疫苗加强针接种时限的师生,应及时到当地疫苗接种点接种疫苗加强针。

    (四)严格校园管理

    1.寒假期间,严格门岗管理,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开展体温检测,并自觉佩戴口罩。校园体育设施、运动场馆、图书馆等暂不对校外人员开放,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学生未经审批原则上不得提前返校。

    2.寒假期间,图书馆实行分时段、限制性开放。室内体育场所、教室、自习场所、实验室等根据留校师生需求,由所在二级单位向场所管理单位预约开放。

    3.寒假期间,确需举办的100人以内小型会议、活动,需按程序报批并周密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同时要严控活动规模、时长,不得邀请市外人员参加活动。

    4.各二级单位要随时掌握留校师生思想动向,重点关心、关注留校中高风险地区生源学生和贫困家庭学生,做好假期特别是春节期间留校师生的慰问,让留校师生平安祥和过节。

    (五)严格信息报送

    1.按市教委要求,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实行周报告。各二级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将信息报归口部门。其中,人事处负责在职教职工、临聘人员及来校家属、亲戚的信息归口;学生处负责国内学生的信息归口;离退休处负责离退休人员及来校家属、亲戚的信息归口;国际处负责外籍学生的信息归口;校内社会从业人员、服务外包人员及家属由对接联系部门归口统计。

    2.师生员工及共同生活人员被医疗机构诊断为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或师生员工被疾控部门确定为密切接触者并进行相应管控等特殊情况实行日报告,要第一时间报防控办和校医院。

    3.28日起,学校全面启动总体情况和特殊情况日报告。各二级单位要妥善安排人员做好信息每日报送工作。

    (六)严格个人防护

    1.广大师生要持续强化一米线、戴口罩、勤洗手等防护习惯,增强防护意识,春节期间尽量减少走亲访友、不到外地旅游休假,避免前往人群集中地方,避免前往有疫情的省份。

    2.师生寒假期间不搞大规模聚集,减少室内聚集性文娱活动,倡导节庆文明新风。教职员工不大办婚丧嫁娶,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

    3.高度关注网购物品安全,强化冷链食品安全意识,慎重网购经由疫情省份发出并与疫情密切相关的货物,自觉做好对网购物品外包装的消毒工作,加强自我防范。

    4.学生尽量减少参加或不参加寒假期间线下培训、冬令营、访学交流等线下聚集活动。居住在疫情省份的师生,确需要回家者,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七)严格值班值守

    1.寒假期间,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校领导在岗带班;各二级单位要按照往年要求落实值班值守。有学生留校的二级学院要另行安排值班人员,确保重要情况及时妥善处理。

    2.党政办、学生处、人事处、国际处、离退休处、安管处、后勤管理处、校医院等8部门实行集中值班签到。

    二、开学师生返校报到要求

    (一)把握返校时间

    1.按照市教委关于错时、错峰的返校报到要求,处于市外低风险地区(所在区县或地级市无疫情)的非渝籍学生于2022226日返校报到;市内学生于2022227日返校报到。

    2.假期离渝的教职工(含在职、临聘以及在校内从事服务外包的各类人员)以及家住市内但离渝的学生,原则上应在2022212日前返渝。

    (二)明确返校条件

    1.市外低风险地区(所在区县或地级市无疫情)师生返校报到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来渝,抵渝后由学校集中组织1次核酸检测,时间为226日。未在规定时间到校接受核酸检测的市外师生,需自行在校外开展核酸检测且结果无异常后再报到。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应戴好口罩尽量减少活动范围,保持宿舍、食堂两点一线,检测结果无异常方可正常上课。

    2.在渝师生(含校内师生)返校前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在高、中风险地区和高、中风险区所在市/县(直辖市的区)其他低风险区的师生,暂缓返校,若已来(返)渝的,按规定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同时,在高、中风险区所在地级市其他低风险市/县的学生暂缓返校,教职工返校后严格执行国内重点地区来(返)渝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4.有本土病例但未划定风险区的地市的学生,暂缓返校;教职工返校后严格按当前国内重点地区来(返)渝人员健康管理规定进行健康管理。

    5.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被疾控部门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不得返校,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评估同意后方可返校。返校时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返校后继续做好健康监测。

    6.患肺结核、流感、水痘、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诺如病毒感染等传染病的以及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师生,暂缓返校,待治愈且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返校。

    7.境外师生员工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入境后按属地防疫要求做好健康管理。

    8.各二级单位要督促师生做好返校前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确保对每名师生返校前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健康史底数清、情况明。

    (三)注意返校防护

    1.各二级单位要引导师生在返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

    2.提倡使用私家车方式返校。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要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等进行擦拭清洁处理。

    3.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机场、火车站,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4.返校时,应避免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各二级单位要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切实增强防控意识,自觉遵守防疫规定,积极配合学校及所在地做好疫情防控。若因履行防疫义务不到位、带来风险的,学校将严肃处理。各二级单位、各专项工作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注重沟通协调,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凡因管理不到位、落实不到位,带来后果的,学校将视其情节严肃追责问责。

     

     长江师范学院

    202217


     
    版权所有:长江师范学院后勤处
    办公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16号 服务电话:023-7279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