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各科室:
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编外全日制合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后勤管理处工作实际,年度考核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后勤2018年9月以前上岗的编外全日制合同工、劳务派遣人员。
二、考核内容
根据本部门制定的管理办法,对编外职工的工作表现、劳动态度、思想品德、技术水平等进行全面考核并确定考核等级。
三、考核等次确定
考核等级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用工人数达到10人以上的部门,优秀比例控制在10%以内。人数少的部门应根据职工工作的实际,客观公正地确定考核等次。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凡连续2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全日制合同工(优秀等级不能重复计算),从次年1月起工作期间月工资增资30元。
2.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的人员,作为晋升薪级工资的依据。
3.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不能晋升薪级工资,应及时与之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4.考核结果还将作为工作人员奖惩、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的依据。
5.聘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视为聘期考核合格,作为续聘、解聘等的依据。
五、考核要求
1.编外用工考核是编外用工管理中十分重要的环节,各科室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学校和部门制定的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实施,防止“走过场”。
2.请各科室于2019年1月16日前18:00前将《编制外全日制合同工考核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报综合科湛美超处。考核表装职工本人档案。
特此通知
长江师范学院编外全日制合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1:
长江师范学院编制外全日制合同工2018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件2:
后勤管理处编外全日制合同工2018年度考核结论汇总表。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