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职能部门、教学院(部),专职科研机构、学术传播机构::
现将《关于开展“重庆普法”形象标识、吉祥物征集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二级单位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动员师生员工积极参与。
附件:关于开展“重庆普法”形象标识、吉祥物征集活动的通知.doc
党政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