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师生员工、校外各用户:
根据重庆市涪陵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涪陵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的通知》(涪发改委发[2021]873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校内外用户的用自来水价格调整如下。
一、居民用水销售价格。以年度作为计费周期,第一阶梯水量为每户每年260立方米及以下,水价由2.20元/立方米调整为2.70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水量为每户每年261—360立方米(含),水价由2.86元/立方米调整为3.36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水量为361立方米及以上,水价由4.40元/立方米调整为4.90元/立方米。
尚未安装“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水价由2.30元/立方米调整为2.80元/立方米。
二、非居民用水销售价格。非居民用水一档由2.70元/立方米调整为3.20元/立方米,二、三档按《关于建立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通知》(涪发改委发[2020]860号)精神执行。
三、特种用水销售价格。洗浴、洗足、洗车为特种用水,原来的美容美发、游泳池等特种用水分类调整为非居民用水类价格,洗车由4.60元/立方米调整为5.50元/立方米,洗浴、洗足由4.60元/立方米调整为6.50元/立方米。
四、代收水资源和污水处理费。自来水销售价格外代收的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按照《关于调整涪陵区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的通知》(涪物价发[2006]177号)、《关于调整我区城市污水处理费的通知》(涪发改委[2009]号)不变。
五、调整后的自来水价格。
用水性质 | 自来水价格(元/立方米) | 代收水资源费(元/立方米) | 代收污水处理费(元/立方米) | 总水价 (元/立方米) |
居民用水第一阶梯 | 2.70 | 0.10 | 1.00 | 3.80 |
居民用水第二阶梯 | 3.36 | 0.10 | 1.00 | 4.46 |
居民用水第三阶梯 | 4.90 | 0.10 | 1.00 | 6.00 |
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 | 2.80 | 0.10 | 1.00 | 3.90 |
非居民用水 | 3.20 | 0.10 | 1.30 | 4.60 |
特种用水类(洗车) | 5.50 | 0.10 | 1.30 | 6.90 |
特种用水类 (洗浴洗足) | 6.50 | 0.10 | 1.30 | 7.90 |
六、执行日期。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涪发改委发〔2021〕873关于调整涪陵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的通知.doc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