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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3-21 来源:后勤管理处 浏览:1862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校园疫情防控,严防疫情输入校园,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以及涪陵区委、区政府有关会议要求,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做好校园疫情防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返校审批。所有区外人员返校,须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申请,如实报告个人轨迹,提供健康码、行程码及核酸阴性证明(市外48小时、市内区外24小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其中,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低风险区的人员、有本土病例但未划定风险区的县(市、区、旗)人员暂缓返校;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的学生以及有本土病例但未划定风险区地市的学生,原则上不返校。

    二、严格信息报告。所有区外人员返校后,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填报《返涪人员基本情况排查表》,并由所在单位报归口部门汇总至防控办。其中,市外人员返校后,还需扫描社区二维码,如实填报行程信息。凡返校后14天内其旅居地发生疫情的,返校人员须及时报告。

    三、严格健康管理。市外人员返校后,应在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并按重庆市《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附件1),落实健康管理;市内区外人员返校后,要按照防控办下发的健康管理措施执行。各二级单位要建立返校人员台账,加强对重点地区返校人员的排查,加强跟踪管理,督促落实核酸检测、健康观察、集中隔离等要求。

    四、严格门岗查验。鉴于学校正处于封闭管理期,所有入校人员需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核查、核酸查验等程序。凡体温异常、健康码行程码异常等人员禁止入校;非学校的无关人员禁止入校。

    五、严格离校把关。学生原则上不得出校,确因紧急情况须出校的,由学院初审、学生处审批;教职员工除上下班外,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上不离涪,离涪须所在单位同意。对在区内实习的学生,原则上不得离涪;确需离涪的,需经实习单位和所在学院批准。按照重庆市最新要求,师生离渝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六、严格日常监测。师生要自觉落实每日健康监测要求,严格每日打卡、每日报平安。对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须及时报告并就医。

    七、严格个人防护。师生在校内应主动佩戴口罩,其中进入食堂、图书馆、教室、超市、快递点、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佩戴口罩。要坚持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做好室内通风、清洁消毒等措施。校外师生要严格自我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附件: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docx

    防控办

    202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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